19歲青年3年前旺角彌敦道擲汽油彈 認企圖縱火還押候判
【有線新聞】一名19歲青年三年前在旺角彌敦道一帶擲汽油彈,他承認企圖縱火罪,須還押至本月28日判刑。
案發在2020年5月,當時只有15歲的被告與另外3人在旺角彌敦道一帶向馬路擲汽油彈,及將裝有鐵釘的膠水管放在馬路上。警方及後在他的背包搜出7個空玻璃樽及一個汽油彈等,他承認企圖縱火等罪,聲稱是受人帶領。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質疑為何不指證誤導他走上歪路的人,被告年輕、無案底,卻作出嚴重暴力行為,又說有年輕人在2019年無緣無故有激進行為是非常可悲和可歎。被告須還押至本月28日,等候索取教導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