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國天下|林定國:國安法無「知情不報」罪 惟或觸犯其他現行法例
【有線新聞】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本台節目「家國天下」指,現時《香港國安法》中並沒有「知情不報」的罪名,但強調現有其他的條例可規範相關罪行。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香港國安法》目前沒有這項罪名,其實香港法律有類似的東西,譬如《刑事罪行條例》對一些嚴重的和可以拘捕的罪行。如果你知情,不過你收取了金錢,刻意收取了金錢後不說,都可能是犯罪。第二是我們有《刑事罪行條例》,稱為『叛逆罪』。『叛逆罪』本身沒有說知情不報,不過在普通法,一個很古老的普通法原則,如說到『叛逆』如此嚴重的罪行,你知情不報的話,可能會違反普通法中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