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鯨魚死亡|政府考慮賦權漁護署處理同類事件 保育團體倡觀豚守則擴大至觀鯨 500米內只能有一艘船
【有線新聞】政府指現行法例未有賦權設立禁船區,承認有改善空間,待釐清鯨魚死因後會馬上檢討。有保育團體建議,將觀豚守則適用範圍擴大至觀鯨。
深圳大鵬灣兩年前有布氏鯨出沒,內地劃出64平方公里臨時管控區,禁止遊艇、水上電單車及漁船駛入,必要的工程船、運油船只能低速航行,又與香港、惠州建立鯨豚救護聯動機制,每日有人當值監察鯨魚去向。
今次香港未有即時設立禁船區,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解釋,是現有法例沒賦予漁護署這項權力,會納入未來檢討方向之一。
謝展寰:「如何管理出現鯨魚的海域,是禁止還是其他管理方式,我們都會看,看將來法例修訂如何幫助漁護署管理,管理也不只是定出禁制地方,或者某些地方船不能靠近,還需要權力執行法例,這方面都會檢視。」
香港有觀豚守則規定海豚500米內只能有一艘船,如相距少於100米更要關掉引擎。有保育團體建議,政府將守則適用範圍擴大至觀鯨。
漁護署署長梁肇輝指:「整體是適用,但實際上鯨魚體型大很多,海豚小很多,距離是否要調整,就動物本身的特徵形態去調整呢,經過今次事件我們覺得是有需要制定更詳盡和仔細的機制、指引,包括守則,讓市民和相關人士,執法上如果有仔細的指引和機制,在管理、處理和執法上都會更好。」
政府承認處理大型野生動物進入香港的經驗不足,未來會到外國考察,制定預案,當再有鯨豚進入本港,不用再花時間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