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主任約友人大帽山飛車 時速破百公里「散心」 認一時愚蠢危駕候判
【有線新聞】警方去年2月大帽山反非法賽車行動,截獲四名高速駕駛跑車男子控以賽車罪,其後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四人今(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交替控罪的危險駕駛、橫越連續雙白線等16罪。暫委裁判官馮念偉押後案件至8月7日判刑,其中一名被告為廉署調查主任,求情時指因岳父過身而「散心」,一時愚蠢才犯案。
遇警打擊行動被捕 其中一被告為廉署調查主任
被告依次為38歲廉署調查主任林志成、46歲地產代理羅俊明、40歲健身教練李君宇及43歲人事顧問陳頌南。四人早前被控於去年2月12日在八鄉荃錦公路近燈柱FA7917及燈柱FB3922之間在道路上危險駕駛私家車。
案情指,當日約清晨5時半,警方在八鄉一帶進行反非法賽車行動,其後看見四輛涉案私家車在荃錦公路駛向石崗方向,及後再駛回荃灣方向,並在同日6時許截停四車及拘捕四人。警方指,被告林志成駕駛車輛時橫越連續雙白線,並且其車輛在案發時車速曾達每小時106公里。
辯方:被告岳父離世後「兜風散心」 廉署工作或不保
辯方求情時,提到林志成品格良好,過去沒有案底,在案發前他岳父過身,他感到十分悲傷,所以在辦妥身岳父身後事後,他相約其餘被告兜風「散心」。辯方又指林志成因一時愚蠢才犯案,低估了凌晨時分超速駕駛的危險性,現已感後悔和深切反省。被告更因案而須停職,他一直熱愛廉署工作,曾在2019年獲頒嘉許狀,前途一片光明,但現在他的事業生涯受到嚴重打擊,將要面對紀律聆訊,甚至可能失去工作。
裁判官最終押後林志成、羅俊明和陳頌南的判刑至8月7日,期間為三人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准三人保釋候判,另外判李君宇罰款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