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余若薇指控方無法證明唯一意圖為煽動 刑事手段不應限制傳媒
【有線新聞】立場新聞被控發布煽動刊物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押後至10月4日裁決。
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和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在區域法院應訊,代表他們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繼續結案陳詞,說不同意控方所指「國家安全風險應由政府衡量」,因為主審法官郭偉健作為國安法指定法官,專長是判斷文章有否影響國安,沒理由還要依靠夏寶龍等中央官員的發言去判斷。
傳媒作為第四權,有責任監察政府,如實引述意見,這項工作必然會激怒某些人;案例顯示不能夠因為傳媒引述第三方言論就被懲罰,取材和提問技巧亦是記者的專業,法庭應尊重,而不是干涉。余若薇批評控方結案陳詞時才指控編採風格、排版、插圖有問題,又提出「可以報道,但不可以訪問流亡海外的香港人。」這些都不符合一般所知的傳媒守則。
她又引用蔡玉玲查冊案終院的判詞,說控方都承認不能夠反駁被告目的之一是做好新聞,並同意其他傳媒都有做同樣的事,意味控方無法證明被告唯一意圖就是煽動。
對於控方形容「政府聲音長期處於弱勢」,余若薇指政府有很多渠道可以澄清或者反駁不同意見,強調刑事手段必定是「最後板斧」,不應用來限制傳媒。
余若薇又說,被告在國安法生效後雖然不知紅線在哪,但已經盡量採取措施避免「踩紅線」,可見他們絕對無意圖挑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