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逾370段兒童色情影片 店務助理囚16個月 部分涉2歲以下 官:畫面令人厭惡噁心
【有線新聞】31歲男店務助理3年前下載兒童色情影片時遭警方發現,警方調查時在他家中電腦內發現377段相關影片,他早前承認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法官王詩麗今(16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時指,由於案情嚴重,涉案影片數量多,部分涉及兩歲以下兒童,畫面令人厭惡和噁心,而且影片較靜止的相片「更生動、更敗壞」,最終判監16個月。
31歲被告耿栢浩被控於2020年10月16日,在北角錦屏街百福大廈9樓一個單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儲存於其電腦內,載有兒童色情物品的377個影像片段。
以「Foxy」搜尋影片 部分影片兒童兩歲以下
案情指,案發當日,警方根據情報到案發單位展開行動,當時被告及其父母在單位內。經搜查後,警方發現被告睡房內一部桌上電腦儲存了兒童色情錄像片段;警方另檢獲一部手提電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涉案錄像片段是從網上下載。在警署錄影會面中,被告承認錄像是用關鍵詞,透過影片軟件「Foxy」搜尋下載,供稱自瀆用途,並否認製作、分享或發布涉案錄像。
經檢驗後,發現被告電腦藏有377段兒童色情影片,其中213段屬第4級別及132段第3級別影片,當中有3段影片中的兒童年齡在兩歲以下,另有174段影片中兒童年齡介乎6至9歲。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引述案例指,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同間接鼓勵製作,必須嚴厲判刑,否則難以杜絕此類剝削兒童的罪行。王詩麗另提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性格內向,約10多歲時便在網上接觸到色情物品,幾乎沒有朋友、甚少與異性交往及自我形象低,但心理專家指無證據顯示被告有孌童癖,重犯機會不大。
官指畫面噁心 影片較相片更敗壞
法官指,涉案337條影片總共長約800分鐘,當中涉及6至9歲兒童的影片最多,另有部分涉及2歲以下的兒童,影片畫面令人厭惡和噁心,而且影片亦比靜止的相片「更生動、更敗壞」,案情嚴重。她稱,被告管有影片只是自用,不曾分享或製作影片,故以27個月為量刑起點。
法官另考慮到,被告在2020年10月被捕,警方卻在去年3月才落案起訴,事隔共17個月,雖然明白警方須時檢驗及分析證物,但法官認為過程頗長及有所延誤,故酌情減刑,加上被告認罪,最終判監1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