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申令禁《願榮光》 高院延至7.21再訊 律政司:非針對全世界
【有線新聞】律政司入稟申請禁制令禁止傳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高等法院聽取陳詞後,押後至下月21日再處理。
律政司一方陳詞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作法庭指示,律政司單方面入稟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公眾在網上或任何平台傳播、演奏、發布、出售、展示或複製《願榮光歸香港》的旋律、歌詞和改篇版本,禁止透過這些行為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違反港區國安法21條或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又或者意圖侮辱國歌,令人聯想香港是獨立國家,有自己的國歌;同時禁止任何人幫助、煽惑、教唆他人以及禁止任何人明知而授權、容許他人以任何方式發布歌曲。
法官陳嘉信要求律政司釐清禁制令針對的對象是否「全世界」,律政司說「不是」,只是針對「現時」做這四類行為的人。陳嘉信問到若頒發禁制令一刻,市民沒有傳播或沒有意圖傳播歌曲,到禁令頒布翌日才這樣做,律政司答「是」;之後就將字眼修訂為「正在作出或正有意圖作出這類行為的人」。
陳嘉信又說一旦頒布禁制令,會約束所有人,被告要有機會抗辯;又關注公眾有甚麼渠道知道禁制令內容。律政司說會將法庭文件放上三個政府網站以及張貼在灣仔警察總部,法官質疑公眾不會留意到,反問可否在中英文報章登廣告,律政司說政府出新聞稿交代,傳媒必然會報道,效果比在報章登廣告更好,法官同意律政司建議,規定新聞稿必須附上二維碼,方便公眾查閱。
法官用了半小時與律政司處理兩個議題後,決定押後到7月21日再開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