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法官指各被告實際參與時間不同 控方周四交列表指明具體日期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案續審,法官要求控方指明各被告具體何時起參與計劃 ,控方明天會提交列表。
法官陳慶偉一開庭就提出根據庭上證供及承認事實,控辯雙方同意戴耀廷曾發布一系列文章,所爭議的只是文章的動機。陳慶偉說被告何時開始參與串謀計劃是重要的,但控方至今無提出具體日期。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說計劃是2020年一月,戴耀廷與區諾軒的飯局開始。
陳慶偉說假如他們不同意,「下一個日期是?」,周天行說是3月25日公民黨記者會;陳慶偉說跟戴耀廷和區諾軒無關,周天行再說是6月8日,戴耀廷發出協調會議最終文件那一天。
法官李運騰說各被告實際參與計劃的時間都不同,又提到控方點名的共謀者:觀塘區議會前主席蔡澤鴻、前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和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舉例說黎敬輝只是出席會議做記錄,沒有發表意見,針對這班共謀者有甚麼證據。
辯方之後繼續就共謀者原則陳詞,說被告參與初選時不知道有機會違法,連控方都承認被告的行為在國安法生效前屬於合法,引用國安法前的行為指控有違公平審訊。
控方應法官要求星期四提交列表,指明各被告和串謀者參與計劃的具體日期,辯方之後會就列表再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