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首發黃色工作暑熱警告 提醒僱主須安排休息時間 有工人未獲通知
【有線新聞】勞工處發出首個黃色暑熱警告,生效兩小時,期間新界錄得35度高溫,有工人未獲通知可以休息。勞工處提醒僱主須為員工安排休息時間及提供遮蔭散熱設備。
受高空反氣旋影響,本港多區包括大埔、上水及元朗等地最高氣溫高達34、5度。勞工處首次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維持兩小時後取消。由於翳焗加上天氣悶熱,部分戶外工作的工人選擇在橋底、樹底這些陰涼位置歇息、降溫、休息。
暑熱警告像暴雨警告般分為黃、紅、黑三級。好像搭棚這類極重勞動的工種,黃色警告生效時,《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建議他們每做15分鐘,便要休息45分鐘。搭棚工人傅先生:「未有通告之類,不曾提及是否可休息及停工,不允許休息都要繼續做,都沒有辦法,你是在出糧。」
警告生效期間,港島風速只是每小時6、7公里。清潔工屬於中等勞動,根據指引每小時應休息15分鐘,不過他們仍在工作。清潔工人林先生:「老闆遵照法例的,當然會安排時間讓你休息,對不?但如果老闆不是為員工著想的,他沒有容許你休息,你作為僱員都不會違規,你不會夠膽的。倘若老闆說你休息是違規,他可以解僱你的。」
勞工處提醒如在戶外或沒有空調的室內環境工作,暑熱警告下僱員會面對高水平的熱壓力,中暑風險較高;僱主應評估風險、重新編排工作時段,並設置遮蔭及散熱設備,提醒員工適時補充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