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暑熱警告|孫玉菡:僱主刻意不跟從將檢控 勞工處:僱員可循電話熱線等反映
【有線新聞】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說下星期一起實施的《防中暑指引》雖然無立法強制僱主遵從,但不代表無法律後果。如果發現僱主刻意不跟從,會循《職安健條例》檢控僱主。
新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將按暑熱指數發出「暑熱警告」分為三級,建議不同工種安排相應抖暑時間,甚至停工,但《指引》無法律效力。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說一下子立例可能引起更多問題。孫玉菡:「主要都要顧及現時實質的工作埸所是林林總總的,有室外、室內情況不同。《指引》好處是彈性較多,如果你突然間說要立法,變相大家關注度更加大,我覺得香港的狀況這刻好處是先令指引更清晰。」
沒有立例強制,但孫玉菡說這類指引絕大多數僱主都會跟足。政府亦會參考《防中暑指引》
追究中暑工傷個案,而檢控依據是《職安健條例》。孫玉菡:「當然這不是法定《指引》,但不代表它最終沒有法律後果。為何這樣說?我們會巡查,但如果再三發現僱主刻意不跟從,但該環境會對工人造成嚴重中暑風險,我們不排除如果是嚴重狀況會控告。如何控告呢?在《職安健條例》下有『僱主一般責任條款』,明知有那麼高的中暑風險,勞工處都清晰提出可以《防中暑指引》,你知而不做、刻意不做或有意不做,情況嚴重是可以循法例,用一般僱主責任去追究。」
對於建造界質疑《指引》劃分工種,休息安排複雜,孫玉菡說《指引》不是一成不變,實施一段時間後可以再調整。
勞工處副處長馮浩賢在本台節目《有理有得傾》指即使無立法強制執行,暑熱警告下,工友按指引休息或停工,都不應被扣工資。馮浩賢:「暑熱警告情況與暴雨或颱風是差不多的安排,因為始終是天氣,天氣是不可預計。所以從勞工處立場,(僱主)不應因為不可預計的東西就扣僱員人工。如果僱員有意見,可找有關電話熱線或單位去反映情況。」
馮浩賢指會用兩年收集數據,再檢討是否立法強制執行《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至於資助工傷僱員支付公立費用、看私家醫生的先導計劃,今年第三季會檢討是否擴闊至建造業以外的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