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衣警大埔當值時偷拍兩女 求情指「很大機會失工作」 官斥違公眾信任判囚四周
【有線新聞】一名53歲便衣警員被揭發在大埔當值期間,以手機近鏡偷拍女子胸部及雙腳,早前承認有違公德及遊蕩罪,粉嶺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今日判刑,直言警員理應保護市民,但被告執勤期間犯案完全違反公眾信任,影響警隊聲譽,須作出具阻嚇性刑罰,遂判處被告監禁4星期。
求情承諾不重犯 稱面對聆訊大機會革職
案情指男被告伍佩偉在2022年5月31日,被控在大埔新興花園商場地下的惠康超級市場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錄影或企圖錄影女子X的私密影片;同日在大埔超級城B區LOG-ON遊蕩,導致女子Y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辯方求情指被告由於工作壓力,一直要接受心理治療,承諾不會重犯及要面對紀律聆訊,很大機會失去工作,已有十分大的教訓。被告表示願意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冀法庭給予機會輕判。
官:侮辱女性尊嚴 心理問題非輕判理由
黃官判刑時指被告未拍攝到裙底等私隱地方,但對焦在女事主的胸部及雙腳,是侮辱女性尊嚴及侵犯女性私隱;斥責被告於當值時有責任保護巿民,卻完全違反公眾對警察的信任,在當值時作出有違公德行為是「案情嚴重」;被告的心理問題不是判處非監禁形式懲罰的理由,認為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入獄4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