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萬元行賄校長為兒子爭小一學位 新來港婦囚四個月
【有線新聞】一名持單程證來港的家庭主婦企圖以2萬元賄賂銅鑼灣軒尼詩道官立小學校長,換取兒子的小一學位。家庭主婦承認行賄,判監4個月。
45歲被告李君萍去年6月不滿意兒子的統一派位結果,到銅鑼灣軒尼詩道官立小學叩門。兒子參加第一輪面試後沒有消息,被告之後將2萬元現金,連同兒子姓名及入學申請編號等資料放入信封交予校長,校長拒絕賄款,要求被告收回。
裁判官判刑說明白父母望子成龍,但被告用了錯誤方法,又說賄賂公職人員是嚴重罪行,破壞社會廉潔和公平競爭,一旦得逞會造成不公和扭曲制度,考慮被告認罪、沒有案底,判即時入獄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