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金鐘衝突 12人暴動罪成、囚四年至五年三個月 官:案發時如小型戰場
【有線新聞】2019年9月金鐘衝突,12人參與暴動,判囚4年至5年3個月。
12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他們被控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慤道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其中10人認罪,兩人經審訊後亦被裁定罪成。
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說,案發時有至少500人參與暴動,向政總投擲汽油彈、放火燒水馬,猶如小型戰場,政總作為政府核心,被告行為有挑戰意味,光天化日下肆無忌憚地犯法。
辯方求情說被告參與暴動程度低,法官不認同,說被告帶同雨傘、防火手套等裝備,可見他們早有計劃、有一定組織,如果說他們沒有參與破壞是脫離現實、自欺欺人,以監禁5年4個月為量刑起點。
其中被告謝達志是急症科專科醫生,求情時說擔心被醫委會釘牌,法官認為不是減刑因素,考慮到他在疫情期間主動請纓到隔離病房治療確診病人,全力支持政府抗疫工作,容許他有較高刑期折扣,最終判他入獄4年。其餘9名認罪被告被判監禁4年至4年3個月,兩名受審後定罪的被告則判囚5年2個半月和5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