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撒粉案|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二人非法集結罪脫 官:控方沒證明證據真確
【有線新聞】前年中大開學日,有人推跌鐵欄、向保安潑灑白色粉末。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及另一名學生被控非法集結,法庭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發前年1月11日,區倬僖及梁顥維被指在港鐵大學站外的保安檢查站,參與非法集結。沙田法院裁判官朱文翰裁決指,控方依賴衣著、閉路電視片段及宿舍拍卡記錄指控區倬僖,但沒有證明證據真確,加上他不是在案發地點附近被捕,裁定罪名不成立。
至於梁顥維雖然有與涉案的黑衣人交談,但距離案發現場較遠,他拍攝事發情況亦不是搗亂,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疑點下,證明他有份參與非法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