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港婦為兒子爭小一學位 認以2萬元賄官小校長 3月底判刑
【有線新聞】一名家長為了幫兒子取得小一學位,以2萬元賄賂官立小學校長,承認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45歲持單程證來港的家庭主婦不滿意兒子小一統一派位結果,去年向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叩門」申請入學,兒子出席首輪面試後,未獲邀請參加第二輪面試,被告其後將2萬元賄款、兒子姓名及入學申請編號放入信封,要求校工轉交給校長,校長收到後向廉署舉報。
主任裁判官說被告有計劃行賄,以謀取私利,罪行性質嚴重,即時監禁是唯一適當判刑,會先索取背景報告,本月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