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綁架前度求復合 再毆斃現任女友藏屍床底 癮君子恐嚇前度:你一定要陪我死
【有線新聞】2019年寶林邨藏屍案爆出「案中案」,51歲癮君子在將軍澳寶林邨住所內,將34歲時任女友毒打致死,藏屍床底,去年10月被判終身監禁。事發前個多月,該男曾為與前女友復合,在慈雲山持刀綁架對方,其後為見12歲兒子,又多次向前女友發死亡恐嚇。今早(14日)再於荃灣法院承認綁架、刑恐、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六罪,押後至4月12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羅偉文2006年結識前度女友羅慧詩,兩人交往並於翌年誕下兒子,同住沙田坳邨一單位。2018年兩人關係轉差,羅慧詩攜子搬往親戚家中居住。翌年1月28日早上六時許羅慧詩回家途中,被告突然在慈樂邨後巷出現,向事主箍頸扯頭髮,又掌摑事主及拳打腳踢,其後拿出長10厘米軍刀連刀套,事主馬上推開被告逃跑,軍刀掉落地上。事主跑到樂誠樓保安亭求救,被告隨即追上箍頸,拉事主出保安亭,再扯上的士,前往沙田坳邨舊居,期間他捂著事主嘴巴阻止呼救。
事主走廊遭拖行 鄰居發現助解困
到達沙田坳邨時,事主捉住閘口欄杆,被告再次拳打腳踢,將她拖入和田樓,事主期間不斷呼救,保安見狀向控制室報告事件。事主在40樓走廊被拖行,嘗試用手提電話報警但遭被告搶走,事主繼續呼救又按鄰居門鐘,鄰居見狀即從後以雙手箍住被告,事主伺機掙脫跑入鄰居單位報警,被告於警方到達前逃離現場。
發死亡恐嚇 稱脾氣出事「得返一條死路行」
被告同年3月9日深夜起向事主發訊,指「你唔使覆,我再見到你一定打死你」、「我一定攞通水淋你毀容為止,到時我就睇你條仔仲要唔要你,我一定搞到你生不如死」。被告3月15日再發訊指「我想同你講而家就算你想傾,話畀多次機會唔告我,我會開心但已經太遲,我又係啲脾氣出事,大鑊過你嗰單好多,我得返一條死路行,我同你講而家開始唔想見到你哋任何一個,因為我冇時間再同你玩,我見到邊個斬邊個呀,你都係,一撞到你即死!你一定要陪我死」。兩日後被告再發訊「係你唔畀我見個仔,噉(咁)你一定要付出好大嘅代價,我一定要斬死你」。
被告3月19日被捕,警誡下稱醉酒下綁架事主,在的士上曾承諾不會打死事主,想拖事主到舊居討論復合,又稱因為曾遭事主後父派人施襲,故帶刀旁身。
被告羅偉文承認於2019年1月28日,在慈雲山慈樂邨樂誠樓地下外襲擊羅慧詩,因而對其造成身體傷害;無合理權限或辯解管有一把刀;在違反羅慧詩的意願下,將其非法以武力帶走;同日在沙田坳邨偷竊屬於羅慧詩價值3,000元的手提電話。被告再承認於在同年3月9日至11日、15至17日,威脅羅慧詩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其受驚。
被告因案遭通緝 憂現任女友精神病發驚動警方
羅偉文2019年三月在將軍澳寶林邨寶儉樓一個單位殺害34歲女友劉莉芝,將屍體藏於床底,陪審團一致裁定他謀殺罪名成立。死者本身患有精神病,被告指3月14日至15日死者精神病發作,不斷大叫,又誣衊被告非禮強姦,當時被告正因其他案件被警方通緝,害怕驚動他人,將其手綁在窗邊多番拳打腳踢,其後發現死者身亡,遂藏屍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