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總理慕尤丁否認濫權貪污等罪名
【有線新聞】馬來西亞前總理慕尤丁,被控4項濫權貪污和2項洗黑錢罪,他否認全部控罪,獲准保釋。
慕尤丁到吉隆坡的法院應訊,控罪指他任內濫用職權,透過所屬政黨賬戶,收受2億3千多萬令吉賄款,折合逾5千萬美元,洗黑錢罪則涉及逾4千萬美元款項。若罪名成立,每項貪污及洗黑錢罪,最高可判囚20年及15年。慕尤丁獲准保釋,要交出護照,5月底再開庭。
慕尤丁是第二位被控貪污的前總理,形容是有組織的政治迫害。他領導國民聯盟兼土著團結黨,在去年11月選舉落敗後被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