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寶龍指港區國安法已成香港「守護神」 規定了中央和特區「雙執行機制」
【有線新聞】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早上在北京出席研討會時強調,要全面準確貫徹實施港區國安法,又稱港區國安法已成為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他又指,早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港區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作出解釋,是要令人更清楚了解兩條例當中含意。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研討會中強調,要全面準確貫徹實施港區國安法。他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不斷完善,國家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已成為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重申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捍衛「一國兩制」,針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不設防」問題,打擊的是極少數人。
他強調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中央對香港有關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擁有完整立法權、執法權及司法權;考慮到「一國兩制」的特殊性以及香港的實際情況,中央負責處理特區層面難以解決的問題,承擔最後兜底責任,創造性地在港區國安法中,規定了中央和特區「雙執行機制」。
對於早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港區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作出解釋,夏寶龍表示,釋法是讓人更清楚地了解兩條例當中含意。他特別提到根據第14條規定,明確了特區國安委對國家安全事務有權有責,有權對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工作信息不予公開,所作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特區任何行政、立法、司法等機構,以及任何組織、個人均不得干涉特區國安委的工作;如果遇有第47條列明的情況,特區法院應當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對法院有約束力。
他認為要更好發揮港區國安法,能夠起到保駕護航作用,重申香港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必將大有可為,風光無限。
在北京,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韓大元表示:「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夏主席講話當中特別強調,以高水平的國家安全來護航,但是如何保持,法治是根本,而法治當中,香港國安法是非常重要的法制的基礎。通過這個實施兩年來,是表明國安法實施的效果越好,越有時效,香港的對外開放、國際化的法制的基礎更加的牢固。」
專家又認為在安全上,一國兩制是最大包容性的制度體系,特別是如何構建和建設香港更多的集體力量,令不同信仰和價值觀的人,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可以形成廣泛的統一戰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