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兩部門聯合發布《網絡主播行為規範》
【有線新聞】國家廣電總局以及文化和旅遊部聯合發布《網絡主播行為規範》,進一步規範網絡主播職業道德,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最新公布的《規範》共有18條,要求網絡主播應當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恪守職業道德及個人品德,摒棄低俗、庸俗等低級趣味,抵制違反法律法規、有損網絡和諧的行為,共建文明健康的網絡環境。
《規範》要求網絡主播不得出現31種行為,包括不得發布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洩漏國家秘密等行為,不得發布削弱、歪曲、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社會主義制度以及改革開放的內容。而在播出內容方面,主播不得展現過度恐怖、自殺、自殘、暴力血腥等行為,不得對社會熱點和敏感問題進行炒作或蓄意製造輿論熱點等。
此外,對於醫療、金融等需要較高專業水平的直播,主播應取得相應執業資格,並向直播平台報備,而直播平台應對主播資質進行審核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