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初中生遇害案 兩未成年被告分別判無期徒刑、12年監禁
【有線新聞】河北省邯鄲市初中生遇害案一審宣判,兩名未成年被告分別被判無期徒期和12年監禁。
13歲初中生王子耀今年4月離家後,被同學殺害後埋屍廢棄菜棚,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主犯張同學提出並用鐵鏟殺害王子耀,李同學協助控制受害人。兩人犯案時雖未滿14歲,但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同學無期徒刑,判處李同學有期徒刑12年。另一名被帶到現場的馬同學協助毀滅被害人手機卡,但未參與犯罪預謀和加害,不予刑事處罰,但要進行專門矯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