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原黨委書記劉連舸涉受賄、違法放貸 一審判死緩
【有線新聞】中國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受賄及違法發放貸款一案,一審宣判,劉連舸被判死緩。
案件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指劉連舸在2010至2023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逾1.2億元人民幣。另外,他在2017年底至2020年初即使明知相關企業不符合發放貸款條件,依然推動向相關企業發放貸款,造成本金損失近2億元人民幣。法院認為他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但鑑於他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決定判處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