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楊智淵犯分裂國家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剝奪政治權利3年
【有線新聞】國台辦證實,台灣男子楊智淵犯分裂國家罪,已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指,楊智淵犯分裂國家罪一案已於上月26日一審公開宣判;經法院查明,楊智淵在2008年至2020年間,為分裂國家、謀求「台灣獨立」,通過「台灣民族黨」等「台獨」組織,公開宣揚「台獨」分裂主張等行為,已構成分裂國家罪。
陳斌華強調,國家司法機關嚴格依法辦案,充分保障楊智淵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批評民進黨當局惡意抹黑國家司法機關,妄圖偷換概念、混淆是非,煽動兩岸對立對抗,重申懲「獨」司法文件,只針對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