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金融機構辦理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需登記資金來源及用途 i-cable 2022年01月31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3月1日起內地民眾到銀行等金融機構存取5萬元以上現金時,都要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 央行聯同銀保監及中証監公布新規定,提到要求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等金融機構在為個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金以上的現金存取業務時,應當識別及核實客戶身份,了解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若銀行、證券、期貨公司等金融機構為非客戶辦理上述業務時,還需要保存客人的身份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