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重大責任事故罪 巴拿馬籍雜貨船「義海」輪船長囚兩年緩刑兩年
【有線新聞】巴拿馬籍雜貨船「義海」輪船長,被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囚兩年、緩刑兩年,是首宗因船舶碰撞,導致財產損失追究船長責任的案件。
案件在青島海事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指經審理查明,被告2021年4月駕駛「義海」輪途經青島東南水域時,在海面大霧、能見度不良的情況下,未保持正規瞭望及使用安全航速等,導致與利比里亞籍油船發生碰撞。事發後採取應急措施不當,油輪溢油擴大污染海域。法院認為被告作為船長和值班駕駛員,在船舶航行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指揮、操縱不當導致船舶碰撞,發生特大船舶溢油污染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鑑於被告自首、自願認罪認罰,並賠償部分損失,故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