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電動單車限行新規定適應期結束 當局半天查處違規個案逾九百宗
【有線新聞】廣州上月起實施電動單車限行新規定,為期半個月的「宣傳勸導期」完結,當局半天已查處違規個案逾九百宗。
廣州上月中起禁止電動單車行駛部分路段,實施初期有半個月「宣傳勸導期」,依法處罰前先對違規者給予口頭警告,有關的「適應期」周一結束,周二上午,不少交通警察駐守越秀區東風中路各個路口,期間有不少人因犯規面臨罰款。
執法人員:「現在對你駕駛電動車在東風東路,違反禁令標誌行為進行處罰,罰款20元,你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有速遞員和外賣員表示,工作難免受到影響。速遞員李先生:「我不走(這段路)我沒地方走,推著走如果拉貨,拉很多重的我也推不動。」外賣員李小姐:「我們是在這附近跑單的,如果說那個小區是這樣子的話就沒辦法進去,只有一個門的話只能推車了,先幹著吧,實在不行就不幹了。」
有廣州市政協委員表示,新措施的原意是改善交通秩序,期望當局平衡民生及交通的需要。廣州市政協委員鄭子殷:「沿線上有很多需要接送的小學,如果真的是很難去做的話,那是不是應該集中再研究,怎樣做才是符合廣州實際情況的。」
廣州交通警察單是星期二上午,就在通行管理路段,查處電動單車闖禁行780宗,違規通行橋樑和隧道個案亦有127宗,交警呼籲民眾要遵守規定,「文明駕駛,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