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張貴林受賄案一審宣判 有期徒刑11年 中國在線 2023年12月29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張貴林受賄案一審宣判,判張貴林有期徒刑11年。 案件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張貴林因私藏、閱覽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干預和插手政府採購項目,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等問題被雙開,法院以受賄罪判張貴林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其犯罪所得全部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