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于魯明受賄罪成 一審判囚11年
【有線新聞】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于魯明涉嫌受賄罪成,一審判囚11年。另外央視報道,中國足協前主席陳戌源涉嫌受賄案,近日已被提起公訴。
案件周二在河北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控罪指,于魯明在2001年至2019年,利用擔任北京市衛計委副主任、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使用權辦理、醫院工程承攬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折合超過1050萬元的財物;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受賄金額特別龐大。
鑑於于魯明如實供述罪行,積極退回贓物等,決定判處有期徒刑11年,罰款100萬元人民幣。
另外,央視周二報道,中國足協前主席陳戌源涉嫌受賄案,由湖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有關當局近日已依法向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控罪指,現年67歲的陳戌源,利用擔任中國足協黨委副書記和主席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除了陳戌源,已有多名中國足協高層和相關人士落馬受查或被提公訴,包括上月初因涉受賄等案,被提公訴的國足前主教練李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