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修《治安管理處罰法》 禁「傷害民族」服飾言論等惹議
【有線新聞】內地擬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並展開公眾諮詢,首次將傷害民族感情的服飾、言論和標誌等,列為「傷害中華民族精神」等,引起了很大爭議。
內地《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近日初次提交給全國人大審議,目前正處於向公眾徵求意見階段。
當中修訂草案新增的第34條,首次將傷害民族感情的服飾、言論和標誌等,列為「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和「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範疇;違者會被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或處以1000至3000元罰款,嚴重的可被處以最多15日拘留,最高罰款5000元。
民間對此舉反應兩極。有人認為立法後,可有效打擊有損烈士和民族感情的不當行為;但有多名內地法律學者發文反對,認為條文中的傷害中華民族精神和感情,內容概念極為模糊,相關法則標準亦不清晰,不但有過度干預之嫌,亦容易造成選擇性執法等問題,更擔心因此刺激民粹主義或極端民族主義情緒。
事實上相關憂慮並非無的放矢。去年8月,江蘇蘇州一名女子在當地一條「日式風情街」上身穿和服拍照,結果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強行帶走調查,被指是過度執法。
連《環球時報》前總編輯胡錫進評論此草案時,都認為立法工作要進一步完善:「我覺得有必要將『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和『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內容,做一些具體化。例如直接指明哪些言行與法西斯、軍國主義及民族分裂勢力等之間的關係,那樣就可以避免很多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