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通過延長港澳律師大灣區執業試點期限
【有線新聞】人大常委會通過,延長港澳律師在大灣區內地九個城市的執業試點期限至2026年,料有助進一步推進大灣區發展。
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將原先於下月期滿的港澳律師於大灣區內地城市執業試點計劃,延長多三年。計劃2020年10月開始實施,符合條件的港澳律師,通過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考試,並申領執業證後,就可以在內地九個城市執業,三年來獲准執業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超過350人,累計辦理內地法律事務近500宗,當局形容取得階段性成效。
有在香港從事法律工作超過30年的律師,取得大灣區執業資格後,先後以律師和仲裁員身份,在內地代理案件。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談葉鳳仙:「內地這個庭審,我覺得相對時間比較短一點、簡單一點,香港就是那個過程非常複雜,一年到兩年也說不定,還未到見到法官正式庭審那個階段,所以訴訟庭審的話,內地給我的感覺是,文件沒有那麼複雜,沒有那麼多,時間也相對比較短。」
廣東多地亦推出優惠政策和措施,包括提供補貼和特色化服務,例如開設專項培訓課程,協助港澳律師更好融入大灣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