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推新例禁過馬路低頭用手機 學者:界線清晰、執法不難
【有線新聞】手機早已成為大部分人生活必需品,就連過馬路都放不下,引發不少交通意外。在廈門,政府推出新例,過馬路還低頭用電話會被罰款,希望可以減少意外。
機不離手已成為都市人的習慣,不過在福建廈門,這個壞習慣好快就要改一改。8月1日起,廈門市禁止市民在過馬路時使用電話,違例者會被罰款50元。
廈門市民韓女士說:「我認為好像現在的人,對手機的依賴程度會特別的高,青年可能更加是吧。我覺得應該有個從眾心理吧,如果大家都用的話,我覺得又無可厚非,如果是出台措施我還是支持的。在鏡頭面前我會說會改掉,但確實也應該改掉。」
廈門市民林女士說:「現在年青人非常多,都有一邊打電話一邊過馬路的情況,也因此發生了不少交通事故,這樣的條例一定可以制止這樣的行為。」
有當地法律學者認為條例界線清晰,相信執法沒有太大難度。內地法律學者白卿說:「執法上首先它有一個設定的標準,就是當行人在通過斑馬線的時候。要達到影響其他交通工具或影響機動車正常通行,例如舉個例子,是在斑馬線紅燈的情況下,行人又通過;甚至行人通過的時候,闖了紅燈又看了手機。這種情況影響了機動車,在這個情況下,才有可能接受處罰。」
除了廈門,近年亦有內地省市例如河南、溫州等,先後實施禁止行人過馬路時用電話,各地罰款10元至2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