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就懲治網絡暴力徵求意見 散布謠言、「起底」應重罰
【有線新聞】內地三部門就懲治網絡暴力徵求意見,提到散布謠言、人肉搜索等行為,應從重處罰。
2021年,河北17歲少年劉學州,成功尋親後被大批網民指博同情,最後服藥自殺。到近日,武漢一個女子的兒子在學校被輾斃後,惹來不少網民惡意批評,最終疑不堪壓力墜樓身亡。這些所謂「網暴」行為對個別網民來說,可能只是三言兩語,但加起來就可能會,對當事人造成很大的傷害,甚至導致上述悲劇出現。
外界包括官媒過去都多次提出要打擊網暴行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近日就聯合起草一份《依法懲治網暴違法犯罪指導意見》。
提出以準確適用法律嚴懲網暴,例如散布謠言、貶損他人人格,可以誹謗罪定罪,肆意謾罵、惡毒攻擊、披露隱私等方式,則以侮辱罪定罪,而「人肉搜索」等「起底」行為,則以侵犯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
若然網暴是針對未成年人、殘疾人,以「深度合成」技術發布,違法或不良信息,或是編造涉及性話題,以侵害他人人格尊嚴等情況,就應從重處罰。
如果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或是嚴重破壞網絡秩序等,更會被認定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處理。
意見又提到,網暴與傳統犯罪不同,往往是針對素不相識的陌生人,被害人在確認侵害人、收集證據等方面有困難因此可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另外,為打擊惡意營銷炒作行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如果不對網絡暴力信息,依法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導致違法信息大量傳播,亦有可能會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