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修例禁揚聲器叫賣、滋擾將罰款 檔販:不應一刀切 環保署:針對重覆錄音
【有線新聞】政府提出修例禁止公眾地方用揚聲器叫賣,又建議引入定額罰款,發出噪音滋擾可罰一萬元。環保署說是針對錄音機式的重複滋擾,有檔販認為應該分時段,不宜「一刀切」。
日後招徠生意,可能不止不可以播放預錄聲帶,就連真人用揚聲器也不可。檔販Tina:「你說一天到晚都不可以大聲說話,你又是否聽到?『小姐,一元一個,十元十一個。』你又是否聽到?有時街上都十分嘈吵,有車聲、人聲。」檔販關先生:「這些都是正當生意,可能真的是大聲了一點,政府可以叫他們控制一下揚聲器的聲浪。」
環保署說用揚聲器叫賣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問題由2017年起愈來愈嚴重,投訴數字逐年倍增,荃灣、深水埗及元朗是當中的黑點,屢勸不止。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李志坤:「我們已用盡我們在噪音管制條例中的賦予的權力,除了檢控相關店舖違規事項,我們亦用了條例檢控相關董事,同一間店舖同時不斷犯法,我們是可控告董事,我們連個董事亦已控告過。」
文件建議引入定額罰款,執法人員可即時發出一萬元告票,環保署說是針對短期租戶執法難的問題。李志坤:「我們現時的做法是傳票,要出傳票便要蒐證,我的同事到現場找到所有證據,例如知道何人是店主的資料後,我們還要向法庭申請傳票,很多時都要兩至三個月,在這程序下有些短期租約(店主)已找不到他們。」
不過如果舖頭是在商場用揚聲器叫賣又或者大聲播放歌曲,環保署說不算違規,他們只是受現有噪音條例規管,不過如果歌曲中帶有宣傳、叫賣元素就是灰色地帶,會在諮詢文件中收集市民的意見,諮詢期至10月8日,目標2025年初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