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病聯盟會長曾建平籲以「健康公平」原則制訂醫療政策
過往,「罕見病」(rare disease)是「無人關心」、「無藥可治」等的代名詞,隨著診斷技術和藥物的進步,今天情況已經大大不同了。香港罕見疾病聯盟(罕盟)會長曾建平以罕見病之中的「肺動脈高壓」為例,指該病致命率高,一旦未能妥善管理病情,便需進行肺部移植,否則有機會因右心衰竭而死亡。根據本港統計資料,大腸癌的五年存活率是64%,乳癌是85%,但肺動脈高壓的五年存活率只有34%。
雖有藥可治 但費用昂貴
曾建平表示,過去二十多年,陸續有針對肺動脈高壓的藥物面世,醫生可單獨或混合使用這些藥物,提高患者的存活率。然而,與其他有藥可治的罕見病一樣,雖然有藥物,但卻相對昂貴;而患者又相對較少,於申請慈善基金或政府機構的資助時,往往被認為「不符合成本效益」。
「去年罕盟和一個慈善基金洽談資助,本來已接近成功,但最後慈善基金的高層認為,用相同的錢做長者或青少年服務可以幫助很多人,但若用在罕見病病人身上,則只可幫助一、兩個人,因此否決了我們的申請。」曾建平續稱:「這就好比現時的長者醫療券計劃,每名合資格長者每年可獲發的醫療券金額一律為2,000元,這是基於『健康平等』(health equality),但卻不符合『健康公平』(health equity)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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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公平」如何理解?
曾建平表示,「健康公平」是指人人有平等的機會過一個長壽、健康的人生。從醫療政策角度來說,就是按個別病人的需要提供適切治療,而不是將醫療資源平均分配給每個人。
「再以政府部門為例,現時當局以成本效益作為重要原則之一,決定一種藥是否納入藥物名冊以供公立醫院病人使用。然而,以一般藥物的成本效益標準去評定罕病藥物是非常不公平的,原因是罕病藥物通常較昂貴,患者數目較少,用同一原則去評定的話,成本效益必然較低。若反覆用這原則去審批所有藥物,罕病藥物只會永遠被拒於藥物名冊之外。」曾建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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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上文提到的肺動脈高壓,患者的五年存活率遠比腸癌、乳癌為低,治療迫在眉睫,但相關藥物卻至今未能作為一線藥物使用,反而該兩種癌症已有多種藥物被列入藥物名冊,供病人選擇。
「多人患的病就有資助,少人患的罕見病就沒有資助,其實是絕對不公平的。因此,政府必須照顧社會上被遺忘社群的需要,以『健康公平』原則來制訂公共醫療衞生政策,讓有不同需要的人獲得所需的服務,又不會浪費資源。」曾建平表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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