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處所佔用人及僱主涉違例 勞工處:已申傳票提15項檢控
【有線新聞】MIRROR演唱會屏幕墮下事故,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兩男一女職員被起訴串謀詐騙,下月初提堂。
被落案起訴的兩男一女年齡41至60歲,由西九龍警區總部押送至紅磡警署,他們被控串謀詐騙,下月二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據了解三人為MIRROR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的項目經理及技術統籌。
MIRROR去年7月在紅館舉行演唱會,在第四晚、台上一個屏幕突然從高處掉下,兩名舞蹈員受傷,其中舞蹈員阿MO李啟言傷勢嚴重、仍然留醫。
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經過三個月調查,發現吊起屏幕的鋼索承受力比正常少兩成,加上護繩器壓迫令鋼索金屬疲勞導致意外。
警方指承辦商藝能申報舞台裝置重量時涉嫌「報細數」,最多相差七倍,懷疑藝能誤導康文署以求盡快批出演出許可,拘捕四名職員,另外次承辦商協興隆亦有一名職員被捕,沒有被起訴的兩名職員已獲無條件釋放。
勞工處回覆查詢,說完成了職安健及僱員補償的調查,發現處所佔用人及僱主沒有為僱員提供安全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亦沒有向勞工處處長發出意外通知及沒有為僱員購買保險,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根據《職安健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提出15項檢控,星期二已向法庭申請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