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中大聘校長須四分三校董同意 狄志遠憂門檻過高
【有線新聞】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及鄧家彪等3名中大校董提出議員法案,修訂《中文大學條例》,包括校長及常務副校長聘任要得到校董會至少四分三成員同意,有議員擔心門檻過高。
社會福利界(新思維)狄志遠:「申請做大學(校長)的是學者,不喜歡搞政治,但門檻如此高,在這個情況下,小眾已經可以否決校長聘任,因為四分一人多一個就可以否決,這情況下很容易難產。如果選舉程序如此複雜,有心的人怕了程序,從而不報名或參與。」
九龍東(工聯會)鄧家彪:「我們聘請校長,不是來搞學術,是管治。我想請狄議員看一看,香港其他大學是如何。門檻最少也要三分二,有些更指明四分三,是校內校董要退席,只計算校外校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