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24歲女職員虐兒罪成囚15個月 官稱CCTV揭真相、斥被告砌詞狡辯
【有線新聞】童樂居虐兒案一名24歲女職員否認九項虐兒罪,裁定全部罪成,判囚15個月。
被告李慧雯早前否認控罪,作供時說幼童未必聽得懂指令,所以「好細力」拍打臉或頭,教導他們和希望他們休息。裁判官認為證供與閉路電視片段大相徑庭,她曾經將幼童掟落軟墊,幼童之後發呆、錯愕,繼而痛楚而哭,批評被告美化自己惡行,自欺欺人又砌詞狡辯,又指「無機會是真相」,判她即時監禁15個月。童樂居累計34名職員被控虐兒,其中24人轉介區院審理,10人於裁判法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