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三讀通過 議員憂掀自我審查 丘應樺:較現時多豁免
【有線新聞】立法會三讀通過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有議員認為修例已拖延太久,有議員就擔心影響言論和創作自由。政府重申已平均各方利益,亦已增加更多法定豁免。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經歷超過十年,終於在立法會通過。修例兩次提交立法會都觸礁,這次修例以2014年草案為基礎,再進行公眾諮詢,任何人未獲授權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有刑事責任。
內容亦包括引入科技中立專有傳播權利,讓版權擁有人能透過任何電子傳送模式,包括串流,向公眾傳播其作品;新增「公平處理豁免」,豁免涵蓋以戲仿、諷刺營造滑稽和模仿評論時事或引用為目的等常見互聯網活動。
多名議員支持修例。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霍啟剛:「體演文出業界代表表示感嘆,真是等了很久很久,剛才很多同事都提到2011年和2014年條例草案,當時因為拉布而未獲通過,導致香港版權法和知產權保護足足落後鄰近地區近10年時間。」選委會界別(新論壇)議員馬逢國:「被一些極端份子給合議會內外的反對勢力,扣上『網絡23條』的污名。香港的創意工業深受網上盜版影響,特別是串流侵權行為,令業界失去保障。」
有議員就擔心影響創作自由。 社會福利界(新思維)議員狄志遠:「政府無辦法釋除在網上改圖、改歌有關二次創作行為是否已列為侵犯版權,亦未能提出具體例子,創作者會因害怕觸犯法例而自我審查。」
局方強調,立法建議經過多輪諮詢,已經平衡各方利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不單不會收窄言論表達及創作自由,反而比現時版權條例就版權作品使用增加更多法定豁免。」他又說今次草案的審議工作展現修改選舉制度後,立法機關的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