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三男女被控屯門參與暴動罪成 法官:明顯有備而來參與 i-Cable 2022年12月07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3名男女被控2019年在屯門參與暴動,法官說他們佩戴裝備,蓄意留守,裁定罪成。 2019年10月7日晚上,十多人破壞西鐵兆康站設施。法官李慶年指,三名被告雷呈昊、黃健進和陳朗婷在暴動核心範圍附近出現,他們有示威裝備,佩戴口罩面巾,跟隨黑衣人逃跑,不可能是無辜途人及路經此地,認為他們明顯知道有人到場破壞,蓄意留守、明顯有備而來參與暴動,裁定暴動罪成。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早前已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