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湯家驊:人大非凌駕終院之上 指英御狀或難抵壓力不宜執行國安案
【有線新聞】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說,今次政府尋求人大解釋國安法與之前五次釋法不同,不應視人大常委會是終審法院以外的上訴法庭,又說海外律師有可能面對政治壓力,對他們處理國安案件有疑慮是可以理解。
特區政府提請人大釋法將是回歸以來第六次釋法,今次是尋求解釋國安法。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跟前五次不同,今次是就立法方面的問題作解釋,而非關乎憲法及基本法。
湯家驊:「人大常委會行使的是立法解釋權,這個解釋權在大陸法國家是相當普遍,我們終審法院行使的是香港的司法審批權,這個與立法解釋權有明顯分別,兩個權力的行使應該互相配合,沒有任何衝突,不應混為一談,換句話說,不應視人大常委會為終審法院以外的上訴法庭。」
湯家驊又提到去年律政司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來港擔任主控,處理黎智英及民主派非法集結案,他亦因英國政府施壓而請辭,因此令人對海外律師處理國安案件有疑慮是可以理解。
湯家驊:「這突顯了英國專業大律師他們的專業操守都是有問題,因為他們抵受不住,或不願意接受政治壓力,現時有另一位御用大律師來香港,他會不會因為英國與中國敵對的現狀,受英國政府或輿論壓力,做出一些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或不適合執行國家安全案件的責任,如果有人懷疑,我認為是可以理解。」
他又說本港有不同法律專業可以應付不同類型案件,而他們都受到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監管,有失當會調查和懲處,相反未經本地註冊的海外律師就難以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