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律政司終極上訴遭駁回 李家超將提請人大釋法
【有線新聞】行政長官李家超說會就終審法院駁回律政司上訴的裁決,向中央提請人大釋法。
李家超表示:「我將會在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的報告講及這個案件,並且建議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65條作出解釋,以釐清以下問題,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及目的,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
李家超表示:「在現行制度下,香港特區沒有有效方法可以排除海外律師或者大律師,因為他的國家利益而產生利益衝突,亦都沒有有效的方法,可以確保他不受外國政府組織或者個人施壓、脅迫或者操控,亦都沒有有效方法可以確保他們遵從香港國安法第63條,有關執業活動中知悉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秘密的保密規定,我們目前沒有方法,可以排除這一方面的風險,因為這個原因所以提請人大去釋法。」
《基本法》和《國安法》列明法律條文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回歸以來曾經五次釋法,一次由司法機構提請,兩次由特區政府提請,餘下兩次是人大主動釋法,包括2004年「政改五部曲」和2016年的議員宣誓風波,釋法需要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開會通過決議,未來最近的一個會議是下月,若有特殊需要,委員長可召開臨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