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期間包圍政總 七人暴動罪成 最高判囚4年7個月 一人判入教導所
【有線新聞】2019年9月有示威者包圍政總,7人暴動罪罪成,分別判囚3年4個月至4年7個月及入教導所。
案發2019年9月29日,7名被告14至33歲,被控在政總一帶參與暴動,5人開審前後先後認罪,2入經審訊罪成。
法官判刑指本案規模不少,眾多人聚集針對政總,有人投擲汽油彈、設路障癱瘓交通,衝突維持約半小時,大部分人蒙面和穿黑色衣物,顯示他們明知行為違法要掩飾身分,考慮他們是一念之差鑄成大錯,重犯機會低,判囚3年4個月至4年7個月,案發時未成年被告入教導所,同案22歲被告劉燕嫦開審前認罪,周五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