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黎智英聘英國御用大律師抗辯 高院稱符公眾利益 駁回律政司上訴
【有線新聞】高等法院批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為他抗辯,律政司不服上訴被駁回,判詞說案件備受矚目,將影響國安法及煽動罪的發展,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來港,符合公眾利益。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下月1日開審。高等法院批准他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抗辯,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
判詞說律政司除了是這宗案件的檢控方,亦是公眾利益守護者,對於律政司說國安法是根據香港獨特的憲制框架而制定,海外大律師未必了解立法背景,上訴庭認為如果接納這邏輯,海外大律師就不能參與國安法案件;又認為原審法官批准Tim Owen參與已權衡公眾利益,包括國安法的複雜性;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言論自由之間如何平衡是極其困難,人權法等國際案例或會帶來幫助。
這宗案件在本港及國際備受矚目,涉及解決具重大公眾利益的法律問題,亦將對國安法的法理學及煽動罪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公眾對公平審訊的觀感對行使公義至關重要。
上訴庭認為批准Tim Owen抗辯符合公眾利益,駁回上訴,律政司要支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