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不設陪審團 陳國基:最好、最恰當安排 律政司:不評論個別案件
【有線新聞】曾任國安委秘書長的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被問到民主派初選案不設陪審團是否恰當時,他說不便評論。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這件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我不方便再評論,但我認為一定是最好的安排、最恰當的安排。」
律政司亦不評論個別案件,但指律政司司長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六條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理。有關條文訂明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庭的安排,目的正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秉行司法公義,絕無減損被告人的任何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