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檢討報告提30項建議 包括增突擊巡查、社署督導組加入前執法人員
【有線新聞】童樂居虐兒案後成立的檢討委員會完成首階段檢討,提出約30項建議,包括要求社署督導組加入前執法人員,每年最少突擊巡查幼兒中心六次。
據了解,初步提出的30項建議,包括在社署幼兒中心督導組,加入由護士出任的保健衛生督察,以及曾在執法機構工作的人,每年最少突擊巡查幼兒中心六次,包括抽查閉路電視紀錄、觀察幼兒身體狀況等,又建議成立由醫護、社福人士,以及太平紳士等組成的服務質素小組作突擊探訪,觀察兒童的行為、情緒等。
報告指幼兒中心的院長在管理及督導員工上肩負重大責任,應該引入登記制度,入職時要完成保護兒童的培訓課程,入職後要持續進修;報告同時考慮規定院長必須舉報懷疑虐待個案。
人手方面,報告建議將留宿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由1:6.2提高至1:4.5,並要求他們學習辨識幼兒的特殊照顧和發展需要。
童樂居去年12月被揭發多個職員掌摑、腿踢幼童,34名職員被起訴,當中兩人認罪,被判監禁4個月及5個月8星期。
有檢討委員會的成員贊成報告建議,檢討委員會成員狄志遠:「正如一些監獄有太平紳士巡查,令常規運作合情理地進行,相信社會人士很願意參與當中,所以安排技術上我不是太擔心。」
檢討委員會成員鄧家彪:「整體我認為都是可行有效,如能全部落實,必然能提升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質素和監管水平,例如要用的時間、用多少資源,有沒有優先次序,未有作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