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政龍專訪|法改會倡立例規管網罪 未授權下取覽數據屬違例 強調修例與封網無關
【有線新聞】法改會建議訂立法例規管電腦網絡罪行,最嚴重可判終身監禁。法改會電腦網絡罪行小組成員陳政龍在本台節目《有理有得傾》說,沒將公眾利益訂為免責辯護,是難以平衡公眾知情權及披露資料帶來的損害。
按法改會建議,未經授權下取覽數據就算違例,陳政龍在本台節目《有理有得傾》指,屆時會有合理辯解。陳政龍:「媽媽要查看一位小朋友,究竟曾瀏覽甚麼網站,這可能被法庭認為是合理辯解。(情侶可能其中一方,在另一方沒有授權之下,看對方手機的內容,其實技術上是否已經犯法?)有機會會包含在這罪行內,但可能關係是很密切的話,你有機會有真誠相信,你是有授權的,變了可以有辯論空間。」
陳政龍:「(新聞工作揭露一些內幕都可能涉及一些公眾利益,這些會否也是合理辯解?)公眾利益永遠有雙面,披露這些資料時,你一方面認為公眾有知情權,但另一方面則傷害了某些人,不是那麼容易列入法例內。」
有意見認為新例限制網絡自由,甚至為「封網」鋪路,陳政龍指兩者無關。陳政龍:「建議沒有提及是否封網的行為,從討論性,如果那些網站提倡販賣黑客道具,香港也好、外國也好,進行封網這方面我看不出有甚麼問題。」
美國國會有委員會建議,制裁本港參與反修例或國安案件的香港檢控官,身兼大律師公會副主席的陳政龍說做法有損法治。陳政龍:「法治其中一個基礎要獨立,檢控獨立、大律師亦都是獨立,意圖去恐嚇或者給壓力檢控官,特別針對他們檢控決定,對法治一定有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