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裁定「女性」應根據生理性別界定
【有線新聞】英國最高法院就女性的定義作出法律詮釋,裁定所謂女性是指生理性別,而非後天的認可。
最高法院五名法官接納蘇格蘭一個女性團體的理據作出裁決,法官霍奇:「本庭一致裁定根據《2010年平等法》,女性與性別是指生理上的女性與生理上的性別。」
大批女性團體代表聽判後在法庭外慶祝,法官指案件的核心問題是女性或性別的涵義,應否延伸至出生時是男性,但後來更改性別的跨性別女性。法庭認為根據《平等法》,性別是二元概念,一個人生出來,不是男人就是女人,認為蘇格蘭政府發布的指引不正確,若將性別解釋為後天認可的性別,將打破固有男性與女性的觀念與特徵。
蘇格蘭女性團體總監博奇:「這意味法律對女性有清晰的定義,我們現在清楚知道是指生理上的女性,當見到女性專屬空間,就是那個意思,只有女性、沒有男性。」
這宗官司源於2018年蘇格蘭議會通過法案,擴大公共機構女性董事比例,蘇格蘭政府其後發指引,指持有認可的跨性別女性亦符合相關資格,有團體入稟提出挑戰,認為損害女性權益,最初敗訴,其後上訴至最高法院。
蘇格蘭政府指正研究判詞,會致力保障所有人的權益,重申最初推出指引是出於良好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