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劏房業主違租務條例 被判罰款合共4.92萬 有線新聞 2025年04月11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14個劏房業主承認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在東區法院被判罰款合共49,200元。 涉案業主包括沒有在租期開始後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以及要求租客支付次期租金超出法例上限,其中一名業主觸犯26宗罪行,被判罰款22,800元。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至今已檢控974宗個案,法庭已處理649宗,全數被定罪,合計罰款接近15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