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涉下白泥村居民代表選舉「種票」 父囚兩月、妻兒獲緩刑 有線新聞 2025年04月03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廉署起訴一家四口前年在鄉郊選舉種票,其中三人在屯門法院判監兩個月。 71歲男被告以及他64歲妻子和35歲兒子各承認一項種票罪,判囚兩個月,母、子緩刑18個月。裁判官黃國輝考慮被告求情時,指家人是受他威逼才參與種票,所以判兩人緩刑,女兒則獲撤控。 兩父子同時承認一項向選舉登記主任作虛假陳述罪名,2023年下白泥村居民代表選舉前,被告一家訛稱家住下白泥超過三年,廉署接獲投訴懷疑有人涉嫌觸犯選舉條例,而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