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卵|自用胚胎或配子儲存期上限擬取消 陳家珮表歡迎 林哲玄:非最有效鼓勵生育
【有線新聞】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建議修例,就取消精子、卵子或胚胎的儲存期上限諮詢公眾及相關業界。有立法會議員歡迎修例,認為可以透過生育科技,改善本港生育率低的問題。
現時正常生育能力人士自用配子,即是精子和卵子或胚胎,最長可儲存10年。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根據持份者意見及參考其他地區做法,從醫學、倫理和法律角度等檢討配子或胚胎法定儲存限制,修例建議配子或胚胎儲存期,不論儲存者的性別、年齡、醫學情況,均予以取消;同時會修訂相應執行措施,確保市民儲存配子或胚胎前充分了解相關醫療風險,並要求持牌中心向病人提供取卵手術風險,及推遲生育對社會影響等資訊,諮詢期至4月13日。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歡迎修例,認為可以改善本港生育率低的問題。選委會界別(新民黨)陳家珮:「始終我看到這幾年廣泛地更多人接受,可能社會實際情況越來越多人遲婚,當然我們知道女性最佳生育年齡,就當然由20多歲去到30多歲是最理想。但是現在見到一般結婚去到生育小朋友,可能30歲中期以後才會發生,我相信都是不會逆轉的社會趨勢。」
醫衞界議員林哲玄指延長配子、胚胎儲存期,科技上不是問題,但提醒女性愈年長生育能力會下降,併發症和風險都會提高,建議要加強教育工作。林哲玄:「根據數據,儲存卵子然後可以利用卵子成功生育,百分比相當低,改變了限制並非最有效鼓勵生育方法。擔心提供錯誤訊息予朋友,不緊要,已有卵子儲存了,又可以放很久,沒有了急迫性,反而延遲了生育。」
林哲玄又指當局應列明後備方案,萬一營運出問題,配子和胚胎可轉去其他機構存放,保障市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