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暴動案|完成盤問及覆問第五被告陳樂燊 案件6.9裁決
【有線新聞】2019年10月灣仔暴動案發還原審,控辯雙方完成盤問及覆問第五被告陳樂燊,控方質疑陳樂燊指經過迂迴路線到北角與李予信開會,是為了掩飾自己參與暴動,陳樂燊否認。
灣仔暴動案發還原審第二日,控辯雙方盤問第五被告陳樂燊,陳樂燊報稱案發期間任職結他老師。他作供表示事發當晚在坑口教完結他後,乘巴士前往北角與李予信開會,討論區議會選舉事宜,途中睡著錯過轉車站,於是在銅鑼灣告士打道下車找地方吃飯,並從杜老誌道附近一直走,再由馬師道轉入軒尼斯道時看到有人群聚集,便戴上防毒面罩、手套等防護裝備,以免吸入催淚煙,他指自己並沒有打算參與暴動。
控方質疑被告稱經過迂迴的路線到北角不是事實,而是為了掩飾參與暴動,陳樂燊不同意。控方在庭上播放事發期間灣仔杜老誌道一帶的閉路電視片段,警方當時在軒尼斯道發射數個催淚彈,煙霧籠罩整條軒尼斯道,問陳樂燊是否看到,陳樂燊說看不到,沒有留意當時催淚煙味,亦沒有聽見發射催淚彈聲音。
控方又質疑陳樂燊被截停時身穿黑衣黑褲、戴著黑色鴨嘴帽、手套和防毒面罩等,是為了壯大暴動人士聲勢。控方問戴手套是否為了接觸汽油彈,陳樂燊不同意,並解釋稱事發前曾遇過社會事件,皮膚接觸到和吸入催淚煙感到不適,自此隨身都會帶備防毒面罩及手套。
控辯雙方已完成盤問及覆問陳樂燊,將於下月29日做出結案陳詞,案件6月9日宣布裁決。